五、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
(互换登记)
一、提交的资料:
1、宜昌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(原件)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3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4、双方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5、房屋所有权证书(原件)
6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7、互换合同(原件)
8、经拆迁管理部门备案的拆迁协议书(原件)
9、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被拆迁人的产权注销单(原件)
10、房屋测绘报告(原件)
11、其他必要材料
注:
因拆迁产权调换申请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1至5、8至11项
房屋互换应提交的资料:1至7、10、11项
二、办件时限及工作流程:
1、办件时限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如需补件,从文件补齐之日起计算。
2、工作流程:
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簿→缴费→发证
三、应缴费用:
1、登记费:住房登记80元/套;非住房登记550元/件。
2、转让手续费:住房6元/m2;非住房11元/ m2。
3、测绘费、契税及印花税等由相关部门收取。
四、咨询电话:0717-6233728
五、办公地址:沿江大道12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