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
(分割登记)
一、提交的资料:
1、宜昌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(原件)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、婚姻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3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4、房屋所有权证书(原件)
5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6、生效的民事调解书、判决书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7、分割协议(原件)
8、测绘报告(原件)
9、其他必要材料
注:
因离婚申请分割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1至9项
因共有房屋分割应提交的资料:1至5、7至9项
二、办件时限及工作流程:
1、办件时限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如需补件,从文件补齐之日起计算。
2、工作流程:
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簿→缴费→发证
三、应缴费用:
1、登记费:住房登记80元/套;非住房登记550元/件。
2、转让手续费:住房6元/m2;非住房11元/m2。
3、测绘费由相关部门收取。
四、咨询电话:0717-6233728
五、办公地址:沿江大道12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