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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
办证流程
一、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
二、房屋买卖登记
三、继承、受遗赠、赠与登记
四、分割登记
五、互换登记
六、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、合并
  一、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

一、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

一、提交的资料

1、宜昌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(原件)
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3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4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5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、副本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6、施工许可证正、副本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7、开工计划或政府批文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8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9、竣工验收备案证正、副本及竣工验收备案表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10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(带原件和复印件,收复印件)

11、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部分,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(原件)

12、自然人建房质量承诺书(原件)

13、审计报告(原件)

14、房屋测绘报告(原件)

15、其他必要材料

 

注:

商品房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1111415

集资、合作建房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191415

单位房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1111415

自然人建房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15121415

 二、办件时限及流程:

1、办件期限: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如需补件,从文件补齐之日起计算。

2、工作流程:申请→受理→审核→记载于登记簿→缴费→发证

 三、应缴费用:

1、登记费:住房登记80/套,经济适用住房登记40/套,非住房登记550/件。

2、测绘费由相关部门收取。

四、咨询电话:0717-6233728

五、办公地址沿江大道1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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